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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二〇〇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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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更新时间: 2009-12-30 11:14:52    来源: 本站原创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平昌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战役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被市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推荐上报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县。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党政主抓、重心下移,定人定格责任落实。始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党政“一号工程”来抓,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根生任组长,县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向诚明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张夕谦任办公室主任,从县级部门、乡镇抽调10名讲原则、敢逗硬的干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每一位县级领导挂包1—2个乡镇负责督导,落实86个县级部门对50个重点村进行定点帮扶,各乡镇、县级部门和村居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规定单位主要领导为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名专职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并公示上墙。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县城社区和乡镇场镇细化为三级网格,即社区为一级网格,居民小组为二级网格,楼院(路段)为三级网格,建立“任务到格、责任到岗、考核到人、责权对等”的运行机制,实行乡镇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居民小组、居民小组长包社区的楼院(路段),楼院(路段)长包户,每一级网格责任人实行挂牌公示、每月考核、绩效挂钩、接受监督,形成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细划为格、连片成网的工作责任体系,实现工作责任的全覆盖。
    (二)拓宽渠道、挖掘深度,宣传辐射全覆盖。始终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一场“人民战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主力军作用。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县、乡、村三级电视直播动员大会。3月24日,2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因环境综合治理执行不力在全县干部大会上“洗脸”;8月17日,在第二轮督查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作述职发言,县委书记李映作了重要讲话,县长张根生亲自主持会议,在全县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县级领导深入挂联乡镇,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各乡镇、部门、村(社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将城乡环境治理的目的意义和标准要求宣传到最基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组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专题报道组,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氛围。在县电视台设置“城市广角”专栏及曝光台,每天至少播1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新闻,制作环境综合治理专题35期,宣传先进典型30余起,曝光问题400余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专栏,开设了《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查》专栏,引导全社会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启动“七进”活动,县总工会、县直工委、县教育局、县工商局等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县委、县政府确定每周星期一为机关事业单位“清洁日”,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力量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探索“社区评比进校园、学生监督进社区、专题讲座进课堂、行为习惯进家庭”的“小手牵大手”活动。县妇联举办“进家庭”活动骨干培训班,组织县级机关女干部70人进村入户,给农村家庭环境治理做示范,并对先进典型家庭户进行表彰。今年以来,全县共召开院户培训会6800余场次,放“坝坝电影”100余场次,制播电视专题节目35期,曝光典型事例280件(次),在主干道设置大型宣传标语13幅,印发宣传资料18万份,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30余万城乡居民参加了环境治理义务劳动。
     (三)完善方案、编制规划,城乡风貌特色突出。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城乡一体、分类推进。编制《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 划(2009—2011)》,明确提出“到2011年底,县城、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县城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市级卫生场镇4个,省级卫生单位45个,省级卫生村40个”的创建目标,全县达到“整洁、规范、文明、优美”的标准。强化治理专项规划,分别编制《平昌县市场治理规划》、《平昌县乡镇场镇污染治理规划》、《平昌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等六个专业规划。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聘请重庆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聘请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县城老街修建性规划、沿河景观规划。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编制白衣、得胜等16个乡镇规划及17个村庄规划、3个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规划,坚持“优化功能设计、突出地域特色、统筹规划布局、自主选择建设”的原则,统一设计《平昌县农房建设与改造推广图集》,免费赠送全县农户,规范集镇和农村建房行为,引导农民修建具有川东北民居风格的房屋。
    (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五乱”难题破解有力。始终坚持城镇“七好”、农村“四好”的工作标准,深入治理“五乱”。一是治理垃圾乱扔。城市主街全面实行两班大扫、三班保洁;定期冲洗街道,增大县城生活垃圾投放点密度,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日产日清。乡镇实行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全天保洁。动员全民参与义务劳动治理盲区环境,清理卫生死角15000余处,清运卫生死角垃圾5000余吨。扎实开展公路、水路沿线专项治理行动,清除路边杂草1.3万余平方米、清理公路水沟500余公里,清运垃圾2500余吨,打捞水上漂浮物470吨。二是治理广告乱贴。修订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广告设置,严格控制各类促销活动开展。规划县城、干环线乡镇场镇、交通干道的重点部位户外广告设置,在县城机关楼院、居民小区和乡镇场镇设置专用便民海报栏65余个。组织专班依法拆除影响市容观瞻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横幅标语850幅(块)。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小区业主清洗责任区域内的“牛皮癣”15000余处。三是治理摊位乱摆。规范设置临时市场、早(夜)市经营点和各类小商品街,县城和乡镇集镇市场内的摊位坚持由市场开办者负责、工商部门全程监管的治理原则。今年3月,县政府从公安、建设、国土、环保、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班,依法取缔信义、新华、新平、临江路等街道的占道摊点、流动商贩、骑门摊、雨棚、占道邮亭,顺利搬迁二中至森林公园的马路市场,彻底治理规范了新华市场、张家沟市场,拆除占道摊棚9500处,重新规划摊位3500余个,取缔占道经营4200余处,规范农贸市场90个。四是治理车辆乱停。合理规划车辆停放点,规范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和摩托车停放点,完善县城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设置,明确界定公安、交警、城管局、农机局的治理责任,实施大货车、拖拉机、货三轮限时入城制和机动车、摩托车分类停放制,严厉查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车辆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违章行为。规范城区修车管理,规范整治农机汽配城等沿街沿路占道修车行为和城区洗车场管理。新设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3500余个,施划交通标线7600多米,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120起,暂扣车辆423台,行政拘留17人。五是治理工地乱象。制定封闭施工、清洁运输等新标准,建筑工地实行打围作业,封闭施工,进出口道路全部硬化,建筑施工现场达不到治理标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予以曝光,并记入企业信誉档案。县城硬化施工道路4000余米,架设施工现场安全围栏6000余米,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27起。建立动态巡查制,建设国土环保执法监察大队对县城及城郊结合部乱修乱建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依法治理乱修乱建。拆除临时搭建物及违章建筑物83起,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
    (五)夯实基础、完善设施,城乡条件明显改善。始终抓住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实施,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安排资金430万元,新购垃圾压缩车2台、扫地车与洒水车各1台、果皮箱600个、环卫保洁车辆90台;日处理污水2万吨的污水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投资4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正如火如荼建设;新(改)建下水道网管3.9万余米,建设公厕5座;县城同州市场改造升级正在抓紧建设;建设公交车站点40个、客货车停车场3个,城南客运站正在建设中;全面启动信义迎宾大道建设,对过境道进行改造,治理病害路面8100平方米,新植苗木3万余株,新增绿地面积1.3万平方米,维修路灯650盏,安装便民路灯60盏;建设“江口水乡”,打造“百里翠竹长廊”,栽毛竹4500亩。乡镇建垃圾处理填埋场5个、垃圾池80口,添设垃圾桶500余个,新建化粪池600余口、农村客运站10个、农贸市场17个。
    (六)探索措施、巩固成果,长效机制初步完善。始终把完善长效机制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根本,保障工作常态推进。一是建立“三支队伍”。从公安、建设、国土、环保、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国土环保执法监察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分别负责城乡建设秩序、城镇管理秩序。全县配备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岗位627个,乡镇按照“65432”标准配齐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岗位,分别设立了城管办,建立了一支清扫保洁队伍,对场镇进行清扫保洁;县城公益性岗位实行划区包干、分段负责,开展保洁、文明秩序劝导、治安巡逻等工作。全县集中培训1500名农村“五匠”人员。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按一类乡镇4.5万元、二类乡镇3万元、三类乡镇2万元、被撤集镇1.6万元预算集镇建设管理费用,乡镇场镇硬化,实行乡镇与县财政投入各半,城建、国土规费超基数部分80%返还乡镇,由乡镇用于场镇建设管理。运用市场手段,引进业主投资改善乡镇场镇基础设施条件,土垭乡、高峰乡分别引进民间资金37万元、50万元建农产品交易市场。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监督回应机制的通知》、《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投诉处置制度》、《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督办整改销号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县治理办开通6228227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投诉电话,落实专人接待、受理、调查、督办、回复群众投诉。今年以来,受理群众投诉件75件,已办结70件,办结率93.3%;办理市级单位曝光件11件,已办结件11件,办结率100%。四是建立跟踪问责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带头抓督查。坚持“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县环治办每月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督查,全程摄像,量化考核,分类排名,全县通报,考核结果与“票子、面子、位子”挂钩。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督查9次,重点督查15次, 8名乡镇(部门)负责人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述职,4名乡(镇)“一把手”在干部大会上“洗脸”,8名干部被停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一是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经调查,全县61个场镇仅22个场镇做了总规,占36%;场镇硬化率43.3%,其中有接近一半是破损路面,农贸市场、停车场、排污设施等严重不足。二是城乡环境治理标准不高。虽然分类制定了量化考核标准,但乡镇、村居在执行上存在较大差距,个别地方对“五乱”的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三是推进不平衡。城乡之间、场镇之间进展不平衡,被撤乡镇及边远农村的差距还比较大。四是主体缺位突出。群众参与度不高,“门前五包”、部门包段、包村落实不到位,治理效果难以保持和巩固,容易反弹。
    三、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平昌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清整店面、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努力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 统筹城乡,加速规划。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09—2011年)》的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09—2011年)》,切实抓好我县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处理、城乡风貌塑造、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
    (二)营造氛围,提升素质。整合政务网、电视台、有线广播、平昌周末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动态。深入推进“七进”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充分发挥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中的主体作用。
    (三)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加快建设县城垃圾处理厂,增添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清运车辆、洒水车和保洁车,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网管,抓紧建设(改造)公共厕所,抓实园林绿化建设。乡镇切实抓好场镇功能配套建设,抓紧建设垃圾处理场、农贸市场、停车场。农村加快路网建设,硬化乡、村道路,完善排水系统,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理。
    (四)集中整治,改善面貌。切实抓好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治理,突出抓好清整门面工作,整治“裙房卡口”、背街小巷。农村建庭院经济、建沼气池,重点抓好清理垃圾、清理污水、清理乱建,大力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改危房工程;健全保洁制度,绿化主要道路和河道两边。
    (五)规范建设,塑造形象。县城建设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突出“山地水乡城市”特色,刚化规划实施、并联审批、执法监察“三道程序”,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农房建设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规划和建设部门无偿提供民房户型风貌推荐图,利用规划的手段,规范集镇和公路沿线建房管理,推进农民集中区建设川东北民居风格房屋。
    (六) 建设网格,规范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逐块定责,逐线明责,落实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社区自治职能,在全县县城社区和乡镇场镇推广江口镇社区“网格定责、楼院自治”的成功经验做法。加大执法监察队伍、专业技术队伍、监督保洁队伍的建设力度,保障环境治理规范有序、快速高效推进。
    (七)逗硬考核,严格问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管理和对党政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不定期、不定向地进行明察暗访,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严肃追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  总结  2009年
  抄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县委常委、县人大正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席。
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 印
(共40份)

 
           
(责任编辑:pcxn)      (投 稿: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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